保定警方报告
6月16日,保定顺平集团发布虚假疫情信息:“顺平临江商业大厦卖带鱼的业主被隔离”。具体内容如下:注意群体,不要去临江,卖带鱼的老板去新发地带带鱼。现在它被隔离了。请告诉我,因为刚才的通知,不要去。这种信息在很大范围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保定网警在发现上述信息后,及时联系顺平网治安大队核实相关情况。经过调查,该信息是谣言信息。然后,卖带鱼的女老板录制了一个小视频来驱散人群中的谣言,并说她会报警,让谣言接受法律制裁。据市、县网络安全部门调查,造谣者是顺平县翟某,男,56岁。6月18日,翟谋谋被顺平公安局依法拘留。
保定网警提醒:目前,疫情的消息正牵动着每个人的心。群众应当从政府官方或者权威新闻媒体上了解疫情信息,不要相信谣言、谣言或者谣言。互联网不是一个法外之地,警方将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绝不姑息。
保定网络警察
2020年6月22日
在网上散布谣言时,你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告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掷虚假爆炸、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威胁放火、爆炸或者投掷危险物品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编造虚假的危险、疫情、灾害、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题:保定警方告知,造谣者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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