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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公众之友:

近年来,北京市连续发现多例COVID-19肺炎确诊病例,均与新发地批发市场有关。我市企业和人员与北京联系密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遏制病毒传播,有效保护公众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一、请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密切关注确诊病例的行动轨迹。现居住在我市,与北京新发地市场相关,确诊病例的出行路径重叠,特别是5月30日以来,我去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海淀玉泉东市场)等地,去过中高风险区(北京市丰台区胡阿祥区一个高风险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金融街27个中等风险区)。西罗源街、丰台街、新村街、太平桥街、卢沟桥街、丰台区南苑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小林路街、高密店街、西红门区、巍山庄镇、东城区天坛街、永定门外街、海淀区永定路街、青龙桥街、朝阳区十八里店、大兴区庞各庄镇、黄庄镇,为您、您的家人和每一个人的安全和健康, 请立即向您所在单位或当地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报告,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二、屠宰企业、鲜肉加工批发业户和餐饮企业与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有业务往来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如实登记信息。车辆和人员应在14天内报告详细的行动轨迹。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彻底消毒内外环境,并停止货车杀人;对14天内进出北京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第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要对本单位和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发现5月30日(含)以来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当地乡镇(办事处)报告。公众应该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如有隐瞒或遗漏,请向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0312-2328260)。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四、社区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同时实施门禁、温度测量、代码检查、登记等管理,要认真询问进入人员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各级各类工作生活场所、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聚集的场所,都要坚持戴口罩进入、检查编码、测温、通风、杀虫等制度,并做好调查登记工作。一旦发现自5月30日(含)以来到过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应立即按程序上报。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职工、学生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安排,加强健康监测,对5月30日(含)以来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停工作,并及时报告。对于走读生,要加强家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家校互联,共同督促学生按时上学放学,全程戴口罩。自5月30日(含)起,已前往居民中的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师和学生被暂停返校,只有在未发现异常情况后才能返校。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六、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等经营单位,要加强人员准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执行登记、测温、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风险调查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手术台、下水道、运输车辆等关键部位的消毒措施。依法查处和封存新发地市场的生鲜食品,暂停进口肉类和水产品的经营,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销售和使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七、广大市民,如果没有必要,近期不要去北京。外出时,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使用筷子就餐、网上预约就医等健康文明的习惯。注意食品安全,饭前饭后洗手,分开生的和熟的食品加工设备,并确保原料,特别是肉,彻底煮熟,不要吃生的水产品。如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请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严禁隐瞒信息。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和民间社会责任。任何人违反防疫规定,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申报登记或在询问时不如实提供信息和报告自身异常情况,造成传染病传播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定州市一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标题:定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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