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和临时关闭商场的通知
该县的所有商业商店:
目前,COVID-19肺炎疫情非常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新区、县、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疫情的蔓延和蔓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暂时关闭全县除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以外的所有商店。我们在此宣布如下:
一、关闭时间:2020年6月18日18: 00起,全县所有商业店铺暂时关闭,但为保障人民日常生活需要的除外。恢复时间将另行宣布。
二。关闭范围:除超市、药店、蔬菜水果店、蔬菜批发市场(早市、老桥头市场)、快递、外卖(无联系)、物流、加油站、汽车修理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银行(政府因防疫工作需要指定或征用的宾馆、饭店除外)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
三、未纳入关闭范围内的商业网点要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严禁哄抬物价。各类营业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措施,确保空空气流通,加强消毒和杀菌。内部人员应加强体检,每天测量体温两次,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控制措施。进入营业场所的购物者应执行进店测量体温的制度,并建立台账。所有开业的商店都应设立隔离区。如果出现异常体温,顾客应在隔离区登记并等待防控办公室的安排。如果最近北京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立即向县防控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0312-5330012;0312-5321010 .同时,发展、营销、交通等部门要增强主动性,协助和监督未纳入关停范围的商业网点积极组织货源,畅通采购渠道,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和市场安全。
四、列入关闭的商业门店要增强大局意识,严格遵守监管措施和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员工政策的解释、疏散和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执法监察部门要加强巡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六、乡镇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新县应对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6月18日19
标题:安新县暂时关闭商业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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