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涿州市嘉秀路夜市开放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丰富城市夜间休闲环境,规范城市夜间便民市场秩序,涿州市执法局在嘉秀路南段设立了夜市,本着“便民、惠民、不扰民”的原则,制定了如下管理规定:
一、夜市营业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每天17:30至21:30。
2.夜市的经营位置:嘉秀路南段两侧的人行道按照指定的摊位边界经营。
三。夜市管理单位: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执法队。
四.管理条例
1、夜市经营者必须持有夜市摊点许可证,方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2、必须合法经营,按照指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交易。
3、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夜市营业时间。
4、夜间市场禁止产生油烟和易造成地面污染的商业项目进入。
5.严禁在运行过程中使用小型扬声器或扬声器,以防噪音污染。
6、摊位经营者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线、阻塞交通。
7、摊位经营者应自带容器,收集垃圾,并保持清洁
8、展位经营者应按规定支付临时占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9、经营者不得从事非法、违法和危险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经营。
10.操作人员需要保持地面和周围环境的清洁,货物应按要求放置。
11.严禁破坏营业场所便道上的公共设施。如果有破坏者,他们必须按价赔偿。
12、违规经营者,取消夜市经营资格,并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做出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13.请出示您的河北省卫生法规,戴上口罩配合我们团队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疫工作。
14.所有员工在批准后的营业期间必须戴口罩
注:注册日期: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4日
安排日期:6月13日上午9: 00(服装类)
6月14日上午9: 00(小商品、针织鞋帽)
办公地点:双塔街林文街14号双塔执法队
联系人:毛桂华
电话:0312-3967785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关于2020年涿州市嘉秀路夜市开放管理规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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