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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将抓获公园西路和育才街的非法停车行为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县的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停车秩序,纠正“乱停车”等违法行为,从2020年5月18日起,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在以下城市道路上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从5月18日起,唐县公安交警将对公园西路和育才街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查处

公园西路(从富宝路到国防路,在唐尧公园西路1号公园和新宇大厦之间);

育才路(从唐县第二小学到朝阳路,在康瑞花园和唐明社区之间)

希望大多数司机自觉地以文明、规范的方式停车。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记箭头的方向停放在泊位上。严禁压线和倒车。不允许车辆在没有指定停车位的地方停车。

从5月18日起,唐县公安交警将对公园西路和育才街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查处

要求广大公众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创造文明、规范、顺畅、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2020年5月12日

标题:从5月18日起,唐县公安交警将对公园西路和育才街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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