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应对COVID-19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目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为了做好COVID-19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疫情的传入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各省、新区的有关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更加严格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首先,从现在开始,所有的村庄、社区和建筑都将被完全封闭。所有非村(社区、建筑)外人和车辆不得进入。居民应该尽量少出门,没有特殊情况。每个家庭都可以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带着通行证每天出去购买一次生活用品,并进行访问登记(扫描代码)和温度测量。除医疗和防疫外,其他人员不准外出。在防疫工作中,保证公共设施的运行,保障人民的生活,确需出入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必须凭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开具证明,并严格登记和逐一测量体温。所有相关单位应建立详细的档案,以备日后参考。
二、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村庄、社区和建筑物外的车辆不得进入社区。所有进出车辆应检查司机和乘客的出入境证件。村庄和社区应在检查现场做出明确的通知。
第三,所有党员、各级干部、人大代表、CPPCC委员、共青团成员,都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安排人和控制行程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照顾好自己、家人和亲属,带动好朋友和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看人、不聚集。
四是保村干部和党员、保连社区和楼苑的干部和其他负责人员要切实履行分包责任,严格防范死亡,积极做好居民出行控制工作。对推诿、擅离职守和不充分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每个村、社区、楼、院都要动员党员、志愿者、楼院长等人员组成巡逻劝阻小组,纪检监察小组要加强对牌的设置和控制工作的监督。
五、广大居民要互相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对违抗管理、拒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强行出行、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责任。
六、以上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预防和控制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只要全县人民团结一致,我们就能尽快打赢防疫战争。请积极支持和配合居民!
安新县对COVID-19肺炎疫情的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7日
标题:熊安县的村庄和社区建筑完全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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