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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涿州市嘉秀路夜市开放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丰富城市夜间休闲环境,规范城市夜间便民市场秩序,涿州市执法局在嘉秀路南段设立了夜市,本着“便民、惠民、不扰民”的原则,制定了如下管理规定:
一、夜市营业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每天17:30至21:30。 2.夜市的经营位置:嘉秀路南段两侧的人行道按照指定的摊位边界经营。 三。夜市管理单位: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执法队。 四.管理条例 1、夜市经营者必须持有夜市摊点许可证,方可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2、必须合法经营,按照指定的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交易。 3、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夜市营业时间。 4、夜间市场禁止产生油烟和易造成地面污染的商业项目进入。 5.严禁在运行过程中使用小型扬声器或扬声器,以防噪音污染。 6、摊位经营者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线、阻塞交通。 7、摊位经营者应自带容器,收集垃圾,并保持清洁 8、展位经营者应按规定支付临时占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9、经营者不得从事非法、违法和危险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经营。 10.操作人员需要保持地面和周围环境的清洁,货物应按要求放置。 11.严禁破坏营业场所便道上的公共设施。如果有破坏者,他们必须按价赔偿。 12、违规经营者,取消夜市经营资格,并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做出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13.请出示您的河北省卫生法规,戴上口罩配合我们团队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疫工作。 14.所有员工在批准后的营业期间必须戴口罩 注:注册日期: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4日 安排日期:6月13日上午9: 00(服装类) 6月14日上午9: 00(小商品、针织鞋帽) 办公地点:双塔街林文街14号双塔执法队 联系人:毛桂华 电话:0312-3967785 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赵老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