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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公告 为了做好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春季学期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公布如下: 首先,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于4月23日开学。按照相关要求,所有普通高中组织毕业学生安全、顺利、有序地返校,有效防控疫情。 二、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于五月七日报名参加高考。 三、普通高中、初中、其他年级的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开课时间另行安排。 四、高等学校的开放时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视疫情情况而定。 五、在学校正式开学前,学校应根据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网络教育和教学。 六、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校外培训活动。 特此宣布 河北省教育厅2020年4月9日 (责任编辑:赵老二) |